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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三亞6月19日消息(三亞新聞網記者 劉麗萍)6月19日,三亞原港華市場的部分攤主在2014年三亞市委書記大接訪的現場反映,三亞港華市場改造為港華商城後,開發商違約將原來在一層的攤位“強迫”搬遷至三樓經營,且稱該商場未經物價部門審核要求攤主交付高額的押金和攤位費。
  “攤位位置調整到三樓,影響做生意,且租金翻了好幾番。”攤主李先生原本在港華市場一樓經營豬肉攤位。據其介紹,2012年3月15日,港華集貿市場開始進行升級改造。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前,他們在原港華集貿市場一樓經營豬肉、蔬菜、海鮮等產品。此時每年租金為7000元左右,攤位大小約為2平方米。然而2013年10月12月,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還未完成之時,他們被通知要繳付2萬元的意向金。
  李先生反映,幾個月後,開發商再一次讓他們交24000元的意向金,並告知他們,農貿市場將移到三樓。李天才等人無法接受開發商海南積匯公司調整攤位和租金上漲兩倍多的做法。
  對此,開發商海南積匯公司負責人拿出了改造後的商城佈局圖,回應稱,該公司主要是響應省政府的“農改超”政策,在升級改造中曾向在港華集貿市場一樓經營的300多名老攤主發出優惠卡,並承諾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老攤主。
  接訪現場,關於攤主反映的高額租金的問題。三亞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所收的意向金不屬於攤位費和管理費,不違反相關規定,也不存在價格過高的問題,意向金的交納由開發商和攤主雙方協商決定,自願交納。但是農貿市場的攤位費應該由政府定價,開發商無權私自定價,物價局將會核定開發商成本等內容,綜合各種因素,核定價格。
  三亞市副市長李柏青聽完各方陳述後提出,港華集貿市場的升級改造的方向是好的,但是項目的審批一定要依法進行,要充分征求利益相關方的意見。物價部門即日起要介入,綜合商城投入的成本核定農貿市場攤位費。居委會、開發商要儘快在五天內,組織攤主們前往正在升級改造的港華商場瞭解情況,公平公開征求意見,最重要的是既要兼顧周邊居民的利益,也要考慮到攤主、開發商的利益。  (原標題:三亞:一樓鋪面被搬三樓 攤主不滿高額押金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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